在日常生活中,无论是走进超市选购零食,还是在餐厅享用美食,我们总能被食品那五彩斑斓的色泽所吸引。然而,在得到视觉享受的同时,我们对食品添加剂中的着色剂却存在一些认知上的模糊或担忧。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以下安全提示,普及食品着色剂相关知识,引导科学理性消费。
理性看待“彩色食品”,警惕潜在风险
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、香、味,以及为防腐、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。通常情况下,这类经过工业加工的“彩色食品”可能添加使用了食品添加剂—着色剂(俗称“食用色素”,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)。添加在食品中的着色剂只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一般不会危害人体健康。但个别不法商家为追求视觉效果、降低成本,可能超范围、超剂量使用食用色素,甚至违规使用非食用色素(如工业染料)。长期食用此类不合格食品,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,引发过敏、腹泻,甚至影响儿童智力发育等。
对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提示
1.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:确保采购的食用色素来源合法、渠道正规、质量合格,并保留相关凭证。
2.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:使用食用色素必须严格遵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24)的规定,严禁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。
3.严禁非法添加:绝对禁止使用任何非食品原料以及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生产加工食品。
消费者如何科学选购“彩色食品”
1.首选正规渠道,认准包装标识
购买预包装食品:优先选择大型商超、连锁便利店或品牌专卖店购买,避免在流动摊贩或无资质网店购买。仔细查看食品标签,重点确认是否清晰标注了所使用的食用色素的具体名称(如“胭脂红”“日落黄”等,而非笼统的“着色剂”),是否标注了生产厂家、生产许可证号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
切勿购买无标签或标签模糊不清的“三无”食品,谨慎购买未标注使用着色剂,但却色彩异常的食品。
2.谨慎对待散装及自制“彩色食品”
散装食品:购买糕点、糖果、饮料等散装“彩色食品”时,务必查看经营者的资质和食品的进货来源。对于颜色过于艳丽、刺眼或与天然食材色泽差异过大的产品,请保持警惕,谨慎购买。
自制食品(如幼儿园、午托机构等):家长应关注孩子所在机构食堂的食材和添加剂使用情况,可要求查看色素采购凭证(必须是食品级、有合法来源)。
家庭自制:建议使用天然食材(如紫薯、南瓜、菠菜、胡萝卜、火龙果等)榨汁或制粉来为食品增添色彩,安全健康。
切勿从非正规渠道(尤其网购无标识的“三无”色素粉末)购买不明来源的色素用于家庭食品制作。
消费者如发现商家销售来源不明、标签不规范或疑似非法添加的食品,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不要被“色彩诱惑”而忽视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